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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: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

稿件来源:《宁夏人大》杂志2026年第8期 发布时间: 2026-09-17 字体: [大][ 中][ 小]

  近日,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,深入青山石膏矿区、高沙窝建筑用砂八矿、马儿庄建筑用砂矿区等地,通过实地察看、现场询问、听取汇报、座谈交流等方式,详细了解全县非煤矿山优化整合、绿色矿山建设进展以及“边开采,边修复”等情况,全面摸清全县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情况。

  执法检查组强调,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树牢法治思维与绿色发展理念,统筹资源开发、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,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、闭坑和矿区生态修复全过程管理,定期进行评估,提出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改进措施,保障矿产资源安全。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各项规定,按照经批准的勘查方案、开采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作业,同时落实好“边开采、边修复”要求,抓实复垦绿化整改工作。

  (报道/刘玉嵘)

技术编辑:王赟 校对:吴彩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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